话说回来,本小姐也是没办法的咯,新家没有手提电脑给我使用,公司的电脑我又嫌重,不想带进带出,所以说我可是非常可怜的好不好。
即使本小姐拥有苹果4,上上‘非死不可’还可以,可更新部落格就很明显的难到我了,这绝对不是借口,真的不是,绝对不是因为我懒惰用电话打文章才这样说的 o(>_<)o
搬来这里已经接近要两个星期了,除了第二天很神奇的感冒了,大致上还好。为什么说是神奇呢,因为平时我,大多数都是发热气和发烧而已。只记得那个时候,一整天在新公司浪费着它的卫生纸,包云吞。喉咙烧烧的,鼻子红得好像小丑,卫生纸的粗燥,搞到鼻子几乎快要脱皮,一张脸就好像哭过一样,之差在眼睛没有肿肿的,好不可怜。难道这就是人家所说的水土不服?更悲惨的在后头,感冒的第二天,连发烧也来了,当然这一切都要归于我的犯贱,因为我同时开了冷气和风扇过夜(别揍我,真的不要揍我)
记得我妈一知道我感冒后,竟然嘲笑地说‘你老板请你做工,才上班两天,就要请病假,被炒就知道’。OK,小女子我可是很‘热爱’我的工作,老板是衣食父母,工作是为了生活,所以我很现实的不敢请假,即使发烧也敢敢去做工,死命的装健康,我应该有资格拿最佳员工奖了吧~\(≧▽≦)/~
除了自己的健康之外,我的白马王子,也就是我的爱车,在第二天就中了一张
除了以上几点,SoFar我的生活是蛮不错的,每天迟出晚归,路上值班的Guard还会跟我笑笑打招呼。放工后第一件是冲凉,然后窝在冷气房里看看书,再联络一下安先生,谈谈情,说说爱,生活是蛮写意的,只差在没抚琴念诗。
最后,为了部落格的你们,丽奈我决定要购买新的手提电脑了,虽然现在还在物色当中,不过相信以后的我,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在部落格上了,你们现在可别放弃我哦 (ノ><)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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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啊!希望你早点物色带好的电脑!^_^
ReplyDelete那么拼命的员工那里找?XD
ReplyDelete\(^db^)/~ yo!!你老板赚到了!!
Carol Keroro - 原来太多的选择也蛮头疼的 ><
ReplyDeletenotty prince - 迟点我就开始慢慢的吃蛇,赚回来o(≧v≦)o~~